走进格林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 002340 ,总股本41.49亿股,净资产98.78亿元,年销售138亿元以上,在册员工5000余人。
查看详细供应商应认识到环境责任是生产世界一流产品的重要部分。在生产经营中,应尽量减少对社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不利影响,同时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本准则在起草时参考了iso14001和《生态管理与审核体系》(emas)等公认的管理体系,这些资料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应取得、维护并更新所有必需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放监控)、批准文书和登记证,并且遵循其操作和报告要求。
应当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释放以及废弃物的产生,例如增加污染控制设备,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流程,或采取其他措施。应当采取措施有节制地使用自然资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矿产和原始森林木材,例如改进生产、维护和设备工艺,使用替代性材料,重复利用、保护资源、回收利用的策略或其他方法。
应当识别、标记和管理会对人类或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及其他材料,确保其得到安全处理、移动、储存、使用、回收或再利用和处置。
供应商应采用系统方法识别、管理、减少、负责任地处置或回收固体废弃物(无害废弃物)。
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喷雾、腐蚀性物质、悬浮粒子、破坏臭氧层的化学物质及燃烧副产品,在排放之前应按要求进行分类、常规监测、控制和处理。供应商应对其空气排放物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常规监控。
供应商应当遵守有关在产品中以及制造过程中禁用或限用某些特定物质(包括回收和处置标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供应商应实施水管理计划,以记录、分类和监测水资源及其使用和排放情况;寻求保护水资源以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废水在排放或处置前,需按要求对其进行分类、监测、控制和处理。供应商应对其废水处理和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常规监控,以确保最佳性能和合规性。
应在工厂和/或公司级跟踪和记录能源消耗以及所有相关的1类和2类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供应商应探索开发有成本效益的方法以提高能源效率,并最大程度地减少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
地址:深圳市宝安新中心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电话:86-755-33386666
传真:86-755-3389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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